首页 > 产品大全 > 无证生产还冒用他人厂名 醴陵一食品小作坊被立案查处

无证生产还冒用他人厂名 醴陵一食品小作坊被立案查处

无证生产还冒用他人厂名 醴陵一食品小作坊被立案查处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处了一家无证生产预包装食品、且冒用他人厂名的小作坊,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予以立案调查。

当天,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位于醴陵市某乡镇的一处食品加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场所正在加工生产某种预包装食品,车间内原料与成品混放,生产设备简陋,卫生条件较差。当执法人员要求负责人出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时,负责人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照。

经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标注的厂名、厂址及生产许可证编号均指向湖南某地的另一家食品企业。经核实,该企业从未委托这家小作坊进行生产,也不知道自己的厂名被冒用。

“预包装食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饮食安全,无证生产本身就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冒用他人厂名更是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醴陵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小作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已构成无证生产及冒用厂名厂址的违法事实。

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对涉案的预包装食品、生产工具及包装材料采取了扣押措施,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醴陵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正式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醴陵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范围进行生产,不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注意查看包装上的生产许可信息、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等内容,一旦发现疑似问题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据悉,下一步,醴陵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0825wsh.com/product/47.html

更新时间:2026-09-25 12:51:21